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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费县第五中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及申报指南
2026-04-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3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23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基本原则

实行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全校全覆盖,是落实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受国家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学段的资助体系,规范实施各类资助工作;

各班通过发放政策明白纸、召开家长会、班级群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解读资助政策,确保家长和学生知晓率达 100%;

规范做好资助申请、评定、公示、发放、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流程可溯;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设,精准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统计、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资助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规范资金管理

资助款项严格按照上级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至监护人指定银行账户,建立资金发放台账。严防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三)确保信息安全

严格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严禁泄露资助对象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敏感内容。常态化开展识诈骗、防诈骗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辨别真伪的能力,防范资助相关诈骗风险。

四、助学金申请审核流程

(一)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

(二)班级评议

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会议,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等进行民主评议,结合全班同学意见形成初步筛选结果,并在班级内简要公示(公示期 1-2 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

班主任将班级初步筛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年级组,年级组进行二次审核后报送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逐项审核,结合量化评分结果(参照家庭经济状况、学生消费情况等维度),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

拟资助名单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资助类型、公示期限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师生、家长监督,对异议及时核查处理,确保结果公正。

(五)发放与归档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监护人银行卡账户,经监护人核对确认后,由监护人签字按手印(学生未成年时)。相关申请表、证明材料、评议记录、公示照片、发放凭证等全部归档留存,建立完整资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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