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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费县第五中学资助申请指南
2026-04-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4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23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基本原则

实行教育资助制度,实现教育政策在全校的全覆盖,是落实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并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资助体系,规范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二)各班利用发放明白纸、家长会、班级群宣传等形式,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知晓率达 100%。

(三)规范做好学生资助的申请、评定、公示、发放、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流程可溯。

(四)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统计、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评审机构,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规范资金管理

资助款项要按时足额发放至监护人指定银行账户,建立资金发放台账。严防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三)确保信息安全

严格保护学生信息安全,严禁泄露任何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家庭地址等)。常态化开展识诈骗、防诈骗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辨别真伪的能力。

四、助学金申请审核流程

(一)申请:由学生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二)班级评议:班主任召开资助评议会议,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结合全班同学意见进行初步筛选,并在班级内简要公示(公示期 1-2 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班主任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年级组,由年级组进行二次审核后,报送学校评审小组进行最终审核。

(四)公示: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隐去个人敏感信息,并留存公示照片。

(五)发放:严格按照公示通过的明细表发放补助金,不得随意变动资助学生名单。资金直接发放至监护人银行卡中,经监护人核对确认后,由监护人签字按手印(学生未成年时),相关凭证及档案及时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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