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应急预案
费县第五中学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6-04-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23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校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 “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的应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事件扩散蔓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工作目标

1.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构建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的防控体系;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件发生及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强化日常防控,普及防治知识,提升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监测预警,做到防患于未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对事件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储备充足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管理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志强(责任报告人)

副组长:孔凡振

成 员:魏同来、提文娇、袁胜刚、赵金龙、姜丽丽、张敏

(二)学校职责

1.制定并修订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3.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晨检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障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6.严格管控食品、饮用水安全,确保师生喝上安全水、吃上放心饭;

7.及时上报事件发生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消毒、食物留存、调查取证等工作。

四、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按事件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第三级应急响应)

1.所在地区发生一般级别疫情时启动:

2.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

3.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应急状态准备;

4.保持正常教学秩序,控制大型集体活动;

5.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和消毒,肠道传染病防控需强化厕所、饮用水消毒及除 “四害” 工作;

6.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第二级应急响应)

1.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级别疫情时启动,在第三级措施基础上增加:

2.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海报,引导师生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3.每日定时为全体师生测量体温,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配合卫生部门对重大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

5.加大校门管理力度,严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6.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第一级应急响应)

1.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级别疫情时启动,在二、三级措施基础上增加:

2.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控外来人员入校;

3.全面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需请假,返校人员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逐一登记,查明原因,异常者劝其就医或居家观察;

4.暂停各类大型集体活动、校外教研、社会实践、成人教育等活动;

5.对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每日消毒、通风换气;

6.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四)校内疫情应急响应

1.校内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启动相应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式:

2.出现 1 例疑似病例,对相关班级调整教学形式,避免集中上课;

3.出现 1 例临床诊断病例或 2 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相关班级停课;

4.出现 2 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或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扩大停课范围,全校停课需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5.停课期间,通过电话指导、自学等方式保障教学延续,教师坚守岗位,加强家校联系;

6.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引导师生消除恐慌,维护校园稳定。

五、报告程序

(一)责任主体

责任报告单位:费县第五中学

责任报告人:宋志强

(二)报告要求

1.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等事件时,知情教师或部门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医务室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需在 2 小时内书面传真(或电话)报告教育部门和所在地疾控中心(食物中毒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严禁隐瞒、缓报、谎报事件;

3.传染病流行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通用处置流程

1.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立即向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同步上报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2.拨打 120 急救电话,将患病人员送医救治,通知家长(家属)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3.封存可疑食品、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追回已出售的可疑物品;

4.配合卫生、公安部门封锁现场,取样留验,排查致病因素,对污染区域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

5.严格校门管理,在适当范围通报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稳定师生情绪;

6.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落实其他应急措施。

(二)食物中毒专项处置流程

1.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5 人及以上症状或 1 人及以上死亡)时,按以下程序处置:

2.立即停止食堂供餐服务;

3.快速报告:向学校及上级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事件详情(人数、症状、时间、学校及供应单位信息、处置情况等);

4.救治患者:将患病师生送医,安排专人陪同,做好随访工作;

5.家校沟通:及时通知家长,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做好解释工作;

6.保护现场:保留可疑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

7.配合调查: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材料和样品;

8.控制事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保障教学秩序和后续用餐安全;

9.通知保险机构介入,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七、保障与善后

(一)应急保障

1.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购置设备、药品,改善卫生基础设施,保障防控措施落实;

2.联络报告、保卫维稳、后勤保障等应急响应,参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二)善后与恢复

1.会同有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给予相应帮扶;

3.总结经验教训,整改问题,加强宣传教育,防范事件复发;

4.校园公共场所彻底清扫消毒、污染水源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停学学生经卫生部门确认康复后,方可复学。

八、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争取师生、家长支持配合,消除恐慌情绪,把握正确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责任追究

对在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十、附则

1.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预案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更新完善;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