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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费县第五中学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6-04-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23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校园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应警钟长鸣。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建立 “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的安全事故应对机制,确保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校园内发生的火灾、校外人员骚扰、学生意外受伤、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宋志强

副组长:刘宏、孔凡振、范梅、赵鹏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全校安全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统筹指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草拟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牵头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协调各部门联动配合,完成各项安全指标和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班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全程监控、信息上报等事宜,确保领导小组指令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机制: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对校舍、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法当场处理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整改。

三、预防与宣传教育

(一)教育原则

严格落实 “教育在先、预防在前” 的工作原则,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牢固树立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护能力。

(二)教育形式与内容

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应急自救等安全教育;

定期举行全校性安全教育报告会,邀请消防、公安、医疗等专业人员进校园,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技能;

政教处、团队办牵头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实践活动,通过情景模拟、技能演练等形式,让学生学会生存技能,掌握自救互救本领;

推动安全教育与各科教学融合,做到 “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强化学生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日常安全保障措施

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专用教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及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区域,按标准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正常使用;

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注 110、119、120 等应急求助电话及使用说明;规范学生课间行为,严禁在校园内、教室内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引导学生开展正当游戏活动;

每年至少邀请消防宣传员开展 1 次消防安全常识培训,让全体师生从根本上认识安全重要性,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及灭火器操作方法;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学校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让教师时刻牢记学生安全,压实安全责任;

每月组织 1 次全校性紧急疏散演习,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重点讲解险情处理、应急疏散等知识和技能;

全体教职工履行 “一岗双责”,时时处处留心学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具备制止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一)火灾事故

现场发现人员立即大声呼救,拨打校园应急电话,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开展初期灭火;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组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副组长组织师生沿疏散通道弯腰低姿、捂住口鼻有序撤离至操场等安全区域,班主任逐一清点学生人数并上报;

安排专人拨打 119 报警电话,清晰说明事故地点、火势大小、人员情况等关键信息,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疏散过程中严禁乘坐电梯,避免拥挤踩踏,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学生予以重点帮扶;撤离后严禁学生擅自返回火场,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二)校外闲杂人员骚扰事故

门卫或现场教职工立即制止闲杂人员违规行为,安抚学生情绪,疏散围观师生,避免冲突升级;

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电话,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说明事件地点、人员特征、行为表现等情况;

组长、副组长赶赴现场指挥处置,组织教职工形成防护梯队,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教学区域;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线索,事后加强校园安保巡逻,必要时启动校园封闭管理;

及时对受影响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消除恐慌情绪,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三)学生意外受伤事故

班主任或现场教职工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学生进行初步伤情判断和简单处理(如止血、包扎、固定等),避免二次伤害;

若伤情较轻,送学校医务室进行进一步处理;若伤情较重,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安排专人陪同送医治疗,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告知受伤情况、就医地点及联系方式,协调家长参与后续救治和协商工作;

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做好记录备案,必要时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事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完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传染病疫情事故

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呕吐等疑似传染病症状,立即将其送至学校隔离观察室,安排专人看护,避免与其他师生接触;

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相关情况,建议带学生到正规医院就诊排查,并要求家长反馈诊断结果;

对学生接触过的教室、宿舍、桌椅等场所和物品,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全面消毒,保持通风换气;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班级停课、校园限流等措施;

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暴雨、台风等)

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停止户外教学活动,组织师生转移至安全场所(如教学楼一楼承重墙两侧、操场空旷区域等),避免在高大建筑物、广告牌、大树下停留;

地震发生时,现场教职工立即组织学生采取 “躲、护、蹲” 措施(躲在课桌下、墙角处,用双手护住头部),待主震结束后,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

暴雨、台风等灾害发生时,关闭教室、宿舍门窗,切断危险区域电源,防止触电、溺水等事故;

灾害过后,组织教职工对校园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舍结构安全、水电设施、消防器材等,排除次生灾害隐患;

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开展灾后重建和救助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六、应急保障与善后处理

(一)应急保障

物资保障:学校储备足量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救生绳等应急物资,定期检查更新,确保随时可用;

通讯保障:确保校园应急电话 24 小时畅通,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各科室、班主任、家长之间的快速通讯渠道;

人员保障:组建教职工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升专业处置能力。

(二)善后处理

事故处置结束后,及时成立善后工作小组,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家属情绪安抚、财产损失核算等工作;

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结事故处置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

及时向师生、家长及社会公布事故处置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学校声誉。

七、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隐瞒不报、缓报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更新完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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