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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第五中学信息公开指南 | ||||||||||||||||||||||||
| 2026-04-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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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ztzl/ggqsydwxxgk/jyly1/fxdwzx.htm)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学校概况信息; 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规划统计信息; 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收费信息等财务信息; 招生信息、录取信息等招生考试信息; 教学教研、教学活动等教育教学信息; 教师招聘、评先树优等教师管理信息; 学生资助、评先树优等学生管理信息; 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等体育美育信息; 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校园安全信息; 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书面咨询通信地址等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二)公开形式 学校主要通过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公开信息,具体网址: http://www.feixian.gov.cn/ztzl/ggqsydwxxgk/jyly1/fxdwzx.htm (三)公开时限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信息公开咨询 除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咨询。 (一)咨询方式 学校接受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通过电话接受口头咨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咨询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咨询材料。 (二)书面咨询 咨询人提出书面信息公开咨询,应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咨询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咨询信息的名称、内容等能够明确指向特定信息的描述。 咨询人须在信封显眼位置注明 “信息公开咨询”。 (三)答复时限 学校收到书面咨询材料后,自收到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予以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咨询人,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遇寒暑假,答复时间顺延。 (四)答复处理 所咨询信息不属于本指南规定范围的,告知咨询人不予按信息公开咨询处理,能确定其他处理渠道的,告知相应渠道; 以信息公开咨询名义,实质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咨询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学校已就相同信息作出答复,咨询人重复咨询且事实依据未发生变化的,告知不予重复处理; 所咨询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告知咨询人获取方式与途径; 所咨询信息未主动公开但可依法公开的,向咨询人提供; 依法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咨询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经检索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告知咨询人该信息不存在; 所咨询信息不属于本校负责公开的,告知咨询人并说明理由,能确定公开主体的,告知名称及联系方式; 所咨询信息不属于学校已制作、获取的信息,需要学校另行加工、分析的,学校可以不予提供。 学校向咨询人提供信息的形式,根据实际综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查阅、抄录、拍照等。学校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部门: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 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539-5221005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书面咨询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文砚路西段南侧 邮政编码:273400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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