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费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沂鑫如顺木业板材厂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通知
文号: 费政字〔2022〕65号 成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临沂鑫如顺木业板材厂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通知

费政字〔2022〕65号


探沂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费县应急局关于提请对临沂鑫如顺木业板材厂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报告》(费应急报〔2022〕11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临沂鑫如顺木业板材厂火灾隐患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临沂鑫如顺木业板材厂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整改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规定,县政府决定对临沂鑫如顺木业板材厂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摘牌。

特此通知。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