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2014年度市级投资石井镇土地整治等三个土地整治项目的批复
费政字〔2022〕6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撤销2014年度市级石井镇、2017年度县级马庄镇牛田等五村、2017年度县级未利用地三个土地整治项目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2014年度市级投资费县石井镇土地整治项目、费县2017年度马庄镇牛田等五村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度县级未利用地整治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程序,会同县财政局做好上述三个项目的清算工作。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