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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费县中小学高级教师沈敬峰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日,《费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自2025年8月6日起施行。费县中小学高级教师沈敬峰对本《办法》进行了解读:

该《办法》紧扣国家“双减”工作要求,结合费县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实际,构建起权责明晰、标准统一、监管高效的常态化管理体系,对规范县域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适用范围界定清晰。《办法》明确监管对象为费县辖区内,经审批部门许可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等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文化补习、艺体培训及综合素质拓展类校外培训机构。该范围涵盖学科类与非学科类、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机构,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二、核心监管机制科学。《办法》创新推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积分评价+黑白名单”管理模式,兼具激励与约束双重效能。

1. 积分规则设定严谨。赋予各培训机构年度20分基础分,正面行为加分与负面行为扣分并行实施。正面加分区分教育类荣誉、公益表彰、行业贡献三类情形,按国家级至县级层级给予2—8分加分,年度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负面扣分则依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划分为扣20分、8分、4分三个梯度,覆盖30类具体违规情形,做到“违规有据、扣分有依”。

2. 积分抵扣与名单划定规范。除一次性扣完20分的严重违规情形外,机构可凭合规加分抵扣相应扣分;积分结果直接作为名单划定依据,年度积分20分及以上纳入“白名单”,10分及以下纳入“重点监督名单”,0分及以下纳入“黑名单”,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三、监管程序规范透明。《办法》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监管全流程程序。对拟纳入“重点监督名单”或“黑名单”的机构,明确告知陈述申辩权利,保障机构合法权益;建立名单动态修复机制,“重点监督名单”机构完成整改后可申请移出,对非主观故意违规的“黑名单”机构整改到位且符合要求的,可按程序申请名单修复,体现监管的严肃性与人性化。

四、动态管理长效发力。《办法》强化名单动态管理,明确“白名单”有效期2年,“黑名单”及“重点监督名单”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调整名单类别;各类名单每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倒逼机构持续规范办学行为。每年寒暑假前夕,县教体局会以《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等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和社会发出倡议,提醒家长要选择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费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是费县落实“双减”政策、深化校外培训治理的关键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县域校外培训行业从“粗放发展”向“规范提质”转型,为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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