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费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费政发〔2026〕2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全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和全市工业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费县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起草情况
县政府办会同县发改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工信、科技等17个县直部门,全面启动产业政策制定工作,充分吸收我县既有产业政策,借鉴临港、沂水及省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形成政策初稿。并统筹平衡普惠性与木业导向性,将政策优化调整为“1+1”政策支持体系(即1个全县产业支持政策,突出普惠性、基础性,覆盖全县重点产业;1个木业专项支持政策,聚焦木业特色,强化精准扶持)。通过“普惠扶持+重点倾斜”有机结合,既保证政策公平普惠,又实现对木业的精准赋能。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6大类15项政策措施,聚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数智化转型,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品牌建设以及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
附则明确了《措施》的范围期限、政策冲突、负面事件企业禁止等特殊情形。
五、政策亮点
荣誉激励足。评选功勋企业、明星企业,企业家受聘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决策。
资金支持大。每年设立专项资金超千万元,覆盖技改、创新、品牌等,单项最高奖励100万元。
六、配套细则的制定
相关配套细则,由牵头单位会同各配合单位另行制定。细则将15项政策措施分为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两大类,进一步明确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要求,更好保障政策落地,提升企业申报便利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能够清晰准确获取政策红利,推动《措施》各项支持内容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撬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