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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关于费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09-2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sjj/2025-0000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9-24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审计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对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聚焦争做县域经济新标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作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

——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收入方面,全县税收收入25.6亿元,税收占比67.1%;向上争取转移支付26.4亿元,增长0.7%。支出方面,深化财政资源统筹效能,统筹结转结余资金5.6亿元,公用支出继续压减10%。

——民生保障力度增强,福祉水平稳步提升。全县民生支出5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安排就业补助资金9319万元,新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1964个。教育投入15.6亿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77万元。

——财政改革纵深推进,管理效能显著加强。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建立完善支出标准体系,262个预算单位实现预决算“双公开”。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监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县73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及财政基础管理等8方面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7.66亿元,总支出83.86亿元,年终结余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4亿元,总支出26.65亿元,年终结余1.75亿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12.73亿元,支出10.91亿元,年终结余1.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8万元,总支出224万元,年终结余24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82.75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74.7亿元,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数额过大,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42000万元,调整预算46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03010万元,调整预算166419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规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2023、2024年度国有企业合并利润表显示净利润均为亏损状态,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时未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测算。三是应缴未缴预算款。截至2024年12月末,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1843.74万元及时缴入国库。

(二)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方面。一是超范围列支预备费。2024年预备费年初预算5000万元,实际列支3829.91万元,其中超范围列支预备费62.46万元。二是代编预算执行率低。2022年至2024年代编预算规模41226.9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低效用地开发等32个项目,各年度执行率分别为:26.55%、10.55%、16.15%,代编预算执行率低。三是违规调剂使用“三公”经费。3个单位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6万元。四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7个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保教费7.09万元。

(三)建立健全财政制度方面。主要是专项资金拨付率低。2024年专项资金拨付率较低。

(四)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主要是专项债券资金闲置2000万元。截至审计日,1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滞留在财政账户未拨付,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能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财政基础管理方面。一是国库库款长期处于紧张状态。2024年度,有10个月库款保障水平处于财政部规定的黄色预警区间(0.1-0.3),财政支付存在一定风险。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24年初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9845.13万元,当年共有157个部门单位实际申报政府采购计划18374.14万元,实际合同采购金额22274.5万元,预算编制总额占实际执行的44.2%。

(六)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主要是对国有资产出租监管不到位。经核查非税收入征收系统,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共计186笔,金额713.99万元,有185笔出租业务均未履行财政部门审批程序。

(七)预算内投资分配管理使用的真实、合规和效益方面。主要是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2024年9月,省级财政下达2024年度县立医院建设项目资金450万元,截至审计日仅拨付200万元,资金结余250万元。

(八)县级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主要是建设进展缓慢。县引调水工程二期项目、县立医院项目、县心理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均整体进展缓慢。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5个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方面。一是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低保业务监督指导力度不够,致使各乡镇在低保认定、复核、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适老化改造与无障碍改造缺乏统筹衔接,部分老年人重复享受政策。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1个单位工程系列职称年度评审会、盐业产业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与预算差距较大。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2个单位编制项目预算时,未分科目明细编制项目支出。三是未按规定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管理。1个单位支付2023年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补助资金50万元,未对该项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1个单位使用木业化工产业项目预算列支项目外支出2.44万元。二是“五项费用”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未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三是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2个单位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涉及资金11.07万元、3.92万元。四是无预算列支费用增加下属单位负担。1个单位下属事业中心无预算列支费用2.78万元,直接由下属公司承担。五是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1个单位通过“差旅费”“办公费”科目列支第一书记大组长、第一书记及红领书记补助经费5.06万元。六是资金支付程序不规范。1个单位向单位职工转账支付伙食费等费用9.34万元。七是预算调整不规范。1个单位调出项目资金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936.17万元,仅将支出功能分类由“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调整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未同时调整项目名称和三保标识目录,致使农村低保项目资金总体执行金额反映不准确。八是财政资金损失浪费。1个单位未对专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导致贷款结余资金未及时归还产生贷款利息2.59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四)参与分配重点专项资金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均衡。1个单位对市级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均衡。二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使用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日常办公用品费用2.65万元。

(五)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规定。1个单位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由1人兼任;1个单位预算会计凭证主表中记账人和审批人均为同一人;1个单位物资的采购、入库、仓储管理、出库均由同科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所属单位(企业)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粮食出库价格定价机制缺失,库存物资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建立对下属单位(企业)的监管制度,对下属单位(企业)监管不到位,造成下属单位(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大经济决策、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失管失控,存在较大风险。

(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执法执勤车辆未按规定集中管理,超范围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2.63万元;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处置未进行账务处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49.99万元。三是资产维护不及时、公务用车脱离监管。1个单位公务用车中的GPS损坏,一直未修复,致使2023年至今车辆运行轨迹未能上传至公务用车监管平台,脱离监管。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改造政策落实方面。改造内容较为单一;前期摸排调研不到位,导致施工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基础类改造内容未做到应改尽改。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个别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变更未经审批;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预留自来水分户水管闲置。三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工程竣工结算不及时;工程款项拨付不及时;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四是绩效方面。改造未把握重点内容,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改造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改造效果难持续。

(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乡镇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不到位;未健全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引导机制。二是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方面。乡村振兴项目选址不科学;农田监测站显示屏闲置;23个自然村小麦“一喷三防”发放资料不齐全;小麦保险信息填报不准确。三是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面。项目投资规模变更幅度超过批复规模10%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未经审批随意变更设计;建设单位把关不严,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27.73万元。四是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方面。1个单位动物疫苗储存不当,动物疫苗出库未及时入账,内部控制不规范,医疗废弃物未按规定处理。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个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维使用及安全绩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部分硬件设备或软件模块长期闲置,部分模块功能未完成致使项目未能验收;投标资料审核不严,违停监管信息系统及湿地公园建模项目涉嫌围标陪标。二是信息系统使用维护方面。未建立规范化培训制度,主要软件模块未使用;多支付供应商项目款2.49万元;未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维护,导致部分关键资料缺失;信息系统运行不稳定,致使违停超过5次车辆未纳入违法信息处理;信息系统未进行资产登记,形成账外资产230.97万元。三是信息系统安全及绩效方面。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信息系统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对信息系统开展绩效工作,关键模块使用率低,未发挥系统支撑作用。

(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县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申报分配和拨付使用、农村校舍安全保障和办学条件底线、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申报分配和拨付使用方面。义务教育两项资金1202.32万元拨付不到位;违规将薄弱改善资金用于库外项目;违规使用义务教育两项资金用于偿还以前年度欠款;违规将校舍安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违规向同一项目重复分配资金,将校舍安全资金统筹用于薄弱改善项目。二是农村校舍安全保障和办学条件底线方面。2处D级危房未按规定拆除;有的小学围墙倒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部分学校住宿、淋浴、就餐、饮水等条件未达办学底线要求。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建设单位公开招标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13万元;建设单位把关不严,未按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结算;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增加工程建设内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0个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方面。10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59.48万元;1个项目多计投资成本647.85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2个项目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1个项目未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项目建设程序方面。3个项目未取得规划、环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擅自施工;2个项目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1个项目未履行竣工验收程序、竣工图编制不规范、未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四)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1个项目追加工程应招标未招标;1个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代替公开招标;3个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5个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3个项目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五)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7个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个项目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73.79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建筑企业社会保障费27.57万元;1个项目提前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32.77万元。

(六)项目建设管理方面。3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1个项目追加支出未履行审批程序;3个项目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1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七)项目运营和绩效管理方面。5个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部分设施损坏;1个项目未编制项目运营维护方案;1个项目虚假发放有机肥侵害群众利益。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在整改,我们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压紧压实预算编制责任,进一步规范并细化预算编制,增强财政预算科学性、完整性。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

(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资源统筹力度。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及时将应缴未缴的预算款上缴国库。建立库款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维护财政支付链稳定。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监管,通过公开招租、价格评估等机制,严防收益流失。统筹财力将债券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债券资金发挥效益。

(三)完善监管体系与制度建设,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财政部门应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对下属单位(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权限和程序。指导健全完善下属单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运营能力,防范运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促进资金提质增效。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落实上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制度建设,确保项目质量;相关乡镇要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确保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住建、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系统建设全过程管理,做好信息系统运维管理,重视网络安全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监管,筑牢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底线。

(五)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管理、整改销号、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推动整改落地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推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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