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5-03-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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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部门: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科 联系电话:0539-5229967 一、政策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质量认证支撑作用,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发展理念和质量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小微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2021年以来,我县围绕木业产业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全省各县区率先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联席会议制度,将认证纳入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成立认证服务工作站,精准施策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多次通报肯定费县木业质量提升工作做法,企业代表在全省“质量月”启动仪式上作典型发言。 2024年5月,我县获批国家级木业产业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为进一步深化提升行动,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研究制定了《费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的 《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木业产业推广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采取公益培训、专家诊断、“点对点”帮扶、经验交流、人才培养、案例推广等一系列助企举措,解决小微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质量管理基础薄弱、质量人才匮乏、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附加值低、品牌效应不强等等“痛点”“难点”问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新质生产力,推动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举措 (一)坚持完善机制与政策协同相结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政府部门、试点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多方合力为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环境。运用市、县两级和相关部门惠企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引导和政策支持,吸引企业自觉参与提升行动。 (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企业普遍存在的质量管理难题,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一企一策”帮扶试点企业运用PDCA循环方法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同时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以试点引领,由点扩面推动木业产业整体提升。 (三)坚持技术支撑与监管护航相结合。依托山东省人造板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引入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力量,发挥“质量沂站”NQI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作用,构建“线上+线下”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提高木业产业质量基础服务能力。严厉打击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让认证和检验检测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四、名词解释 1.小微企业,是指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和产值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经济组织,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见GB/T19000—2015/ISO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评定,评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机构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给予注册公布,以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标准或有能力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的活动。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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